一、公司成立背景
昆明柴石灘水庫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柴石灘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經濟性質為國有經濟;注冊資本金人民幣貳億元,經營范圍:水利發電、供水,兼營旅游服務。注冊地:宜良縣北古城鎮柴石灘村。與中電投公司以股份制形式組建昆明柴石灘發電有限公司,水庫開發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柴石灘公司承擔著柴石灘水庫建設期間資金籌措任務,水庫于2002年7月工程全面完工, 2012年竣工驗收。
二、公司基本情況
為構建現代企業制度,推進柴石灘大型灌區建設及庫區經營開發,公司改制為國有法人獨資公司,更名為昆明柴石灘水庫開發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孫智明,經營范圍:水力發電、供水;旅游服務;風景區、山泉水、水利開發經營和管理(依法需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公司下設綜合部、財務部、經營開發部、物業管理部4個部門,在崗職工26人。
三、公司定位
(一)打造昆明市市級水利發展平臺
作為農投公司業務發展的水務板塊,柴石灘公司承接農投公司作為昆明市水務投融資公司對于昆明市水務項目的建設職能,積極參與到昆明市水務事業的融資建設中,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在水務事業中的職能,為昆明市的水利建設,水利資源的優化做出貢獻。
(二)打造全面發展的實體公司
依托昆明柴石灘水庫資源,有效合理開發利用昆明市的水資源,力爭將柴石灘公司打造為由穩定現金流,有實體經營,全面穩健發展的現代型國有企業。
四、企業業務發展板塊
1.柴石灘水庫灌區工程
為推進水利民生工程建設,改善農村水利灌溉和居民用水條件。昆明市擬建設柴石灘水庫灌區工程。2015年7月7日,國家發改委下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云南省昆明市柴石灘水庫灌區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發改農經[2015]1542號)文件要求,原則同意審批灌區項目建議書。柴石灘公司將根據昆明市政府批復意見,依托庫區的114636畝(按實際測量為準)國有土地資產,履行市級水利融資平臺的職責,為項目籌集市級所需配置資金(具體金額以國家發改委立項批復和昆明市人民政府下達的任務指標為準)。推進灌區項目建設融資建設管理,依托柴石灘水庫大型灌區發展拓展昆明市水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
2.宜良九鄉明月湖(柴石灘水庫)國家級水利風景區項目
柴石灘水庫北與嵩明、馬龍毗鄰,東與陸良、石林接壤,西南與澄江隔江相望,西與呈貢縣相鄰。占地114636畝(按實際測量為準),風景優美,交通便利。已完成省級水利風景區申報并掛牌。11月30日,取得國家水利部文件,確定 “宜良九鄉明月湖水利風景區”為國家級水利風景區。
公司將以此水庫為基礎,確保水工程安全、水環境維護良好、水資源保護到位,以市場為導向,以優美的水庫水域風光、良好的生態環境、舒適宜人的氣候環境、豐富多樣的物產等資源為依托,在現有的工程功能的基礎上將明月湖充沛的水利資源進一步加以開發利用,努力將明月湖水利風景區打造成為集水域觀光、休閑度假、戶外運動為一體的生態環境良好、山水風光優美、項目特色突出、服務設施完善的水利風景區,從而在整體上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共贏的局面。
同時與石林風景區和九鄉風景區形成互補,充分利用水庫片區資源特別是水庫漁業資源和壩后大量的土地資源,建設具有特色的大型旅游接待中心,彌補周邊的石林風景區和九鄉風景區接待能力不足的缺點,打造以“九鄉—柴石灘—石林”為一體的“地下—山水—地上”風光旅游產業帶,帶動周邊縣區旅游產業發展。
3.供水產業
作為昆明市內產水量最大的大二型水庫,柴石灘水庫已被省、市人民政府列入昆明市和滇中產業新區的后備水源,待水庫水質改善,條件具備的情況后,柴石灘公司將承擔市級調水工程的項目融資、建設、管理等工作。充分利用庫區148平方公里的優質資源,尋找優質水源點,大力發展供水業務,拓展公司業務范圍,豐富公司農業產業鏈。
4.柴石灘水庫發電項目
在確保完成柴石灘水庫蓄水任務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制定電站供水計劃,加強電站的管理,保障電站發電量,為公司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5.現代化綠色農業
充分利用庫區內相對平坦的山坡,依托庫區便利的交通和充足的水源條件建立綠色蔬菜基地及養殖基地,拓展綠色農產品市場,形成公司綠色蔬菜食品產業鏈。
(三)企業未來發展的目標及任務
依托“十三五”期間云南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建設有利契機,柴石灘公司將結合自身情況,積極參與到國家級重點水利基礎設施項目(柴石灘水庫大型灌區項目、庫區資源發展旅游及相關產業、農業產業化基地等項目)的融資、建設、管理等工作中,力爭于2017年實現項目開工建設。以保障農投公司后期相關投融資業務及灌區工程建設的順利開展。在保障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需求的前提下,依托自身優勢積極發展相關產業化項目,逐步實現商業化轉型。